东辰府——消防器材采购招标
一、投标人须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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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款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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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列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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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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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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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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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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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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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辰府工程消防器材生产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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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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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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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市小越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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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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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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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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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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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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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消防器材采购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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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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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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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8日09:30点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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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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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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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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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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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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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入同一档案袋内,档案袋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密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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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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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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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212号三楼浙江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部易晓萍(电话13957565188)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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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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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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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甲方提供清单报价,清单顺序不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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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书;
(4)消防器材采购合同。
三、投标报价书
东辰府工程消防器材投标报价书
浙江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 东辰府工程消防器材采购 的招标文件,我方经现场考察,招标文件研究,愿以总货款 元 (大写: )的价格承揽消防器材的供货事宜,具体报价详附件清单。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全面履行合同各项条款,积极完成招标人的采购任务。
3、附:投标报价清单。
投标人:(盖章)
投标日期:
四、合同
消防器材采购合同
甲方: 浙江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220606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和乙方,就 东辰府项目 消防器材的供货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合同暂定总价 元,大写 整,具体详附表报价清单,单价含运费、含13%税金,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若遇国家税率调整,总价相应调整税金部分。
二、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满足验收要求,相关资质资料齐全。产品保证全新、品质合格,相应验收资料必须随货送达。品牌为“ ”,要求严格按甲方定货清单的规格、型号生产,不可私自改动、贴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总价款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但不限于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与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产品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交付甲方后,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人为造成的除外),以微信 方式提出,乙方应在72小时内解决。如不能解决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费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为合同额的10%。产品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三、验收方法: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后,甲方负责安排卸货,甲方对产品的数量进行核实,并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但乙方仍要承担一切质量责任。甲方指定 (电话 ) 为收货与验货代表。
四、交货地点:绍兴市上虞市小越街道东辰府工地。
五、供货期限:自收到甲方订货清单后15天内,将所定货物送达甲方工地。
六、付款方式与结算:货到工地1个月内付至货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至付清。以上款项付款前15天必须将13%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乙方对发票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
七、包装与运输:运输以汽运为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到货或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要求时间支付货款的,均应每日向对方支付合同额千分之五的合同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如遇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情况,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进货时间可延期,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向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乙方贰份、甲方贰份。
甲 方
单位名称(盖章):浙江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绍兴延安东路212号三楼
电话:0575-88336288
开户行:瑞丰银行新城支行
帐号:201000193319445
税号:9133060057055168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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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特别授权代理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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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消防器材投标报价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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